江西南昌县将举办纪念建军90周年微电影艺术节

2017-06-14 09:14:25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郭凯 点击:

分享到:

  今年8月1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纪念日。当天,2017江西南昌县首届“小军号奖”纪念建军90周年主旋律微电影艺术节将在南昌市“首府首县”——南昌县举办。

江西南昌县将举办纪念建军90周年微电影艺术节
2017南昌县“小军号奖”纪念建军90周年主旋律微电影艺术节启动仪式现场

  5月20日上午,由南昌市委宣传部指导,南昌县人武部、南昌县委宣传部发起主办,南昌县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共同主办,中国视协、江西影视家协会艺术指导,中视燕华影视传媒协办并全程策划执行的本届微电影艺术节启动仪式在南昌县举行。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分党组书记、微电影节总顾问张显,八一电影制片厂生产部副主任、微电影节评审委员会主任周士民、南昌县委副书记谭伯乐出席并致辞,南昌市委宣传部罗水长调研员亲临启动仪式并为顾问团、评委会成员颁发聘书,南昌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汪众华主持启动仪式,县文广局、县文联、各乡镇分管领导和省内外微电影制片、编剧、导演、演员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江西南昌县将举办纪念建军90周年微电影艺术节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分党组书记、微电影节总顾问张显致辞

  据悉,从今年起,主办方拟每年举办一届主旋律微电影节,将微电影艺术节打造成知名的主旋律短片聚合、推介、评奖、展映、交流、衍生、版权运营等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江西南昌县将举办纪念建军90周年微电影艺术节
八一电影制片厂生产部副主任周士民致辞

  向省内外征集主旋律微电影作品

  本届微电影节以“传承八一精神、讲好昌南故事,纪念‘建军90周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期间将举行微电影作品大赛,并从即日起面向省内外广泛征集微电影作品。

  凡是省内外各大专院校师生、视频爱好者、专业视频创作者及机构均可报名参加(受邀担纲本届电影节评审工作的专家除外)。参赛的微电影成品/剧本须在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期间创作。作品主题须是弘扬八一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精神;引导和激励观众心系祖国、追求梦想,勤奋学习、提高本领,开拓进取、创新创业,艰苦奋斗、攻坚克难、正直善良、诚实守信,爱岗勤勉、敬业奉献,敬老爱幼、睦亲敦邻,助人为乐、热心公益等题材作品;鼓励反映军事、军人题材的;鼓励反映拼搏奋进、追逐梦想的微电影成品等。

  参赛作品要求形式新颖,结构清晰、内容完整、创意独特等。时长为5-45分钟,参赛作品版权须是参赛者本人(或申报团队)所有,严禁侵权行为,改编作品须取得合法使用权。

  参赛选手报名办法:第一步,登陆南昌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官网(http://www.ncx.gov.cn)或直接链入网址http://www.ncx.gov.cn/articles/2017/05/24/463541.shtml下载并详细填写微电影艺术节报名表、参赛者授权及承诺书,附个人签名。第二步:参赛人注册百度云网盘账号,将参赛作品上传至百度云盘,通过百度云分享提交链接,将链接及电子版报名表、授权及承诺书发至征集邮箱:3498967197@qq.com,参赛作品通过组委会审核后,会以电话或者邮件方式通知参赛人。

  海选产生八强作品和创作团队

  据主办方介绍,本届微电影艺术节邀请了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分党组书记张显作为活动总顾问,中国文联影视中心副主任、中国视协微电影委员会秘书长高健为执行顾问,八一电影制片厂生产部副主任周士民为评委会主任,上海电视艺术家协会秘书长鱼志平、山东省影视集团一级编剧戴文江和江西省影视家协会驻会副主席、江西省影视家协会微电影委员会会长张跃明等为评委会副主任。

  微电影艺术节设置奖金11.5万元,将从通过入围作品中产生创作团队八强,组委会将组织八强团队围绕南昌县选题,并提供创作经费,重新创作8部微电影作品参与决赛,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1名(奖金分别为3万、2万、1万),优秀奖5名(奖金各5000元)以及最佳导演、最佳摄像、最佳编剧、最佳演员、最佳制片、最佳原创音乐等单项奖6名(奖金各5000元),所有海选参赛作品,组委会将颁发证书。

  将设立新媒体影视创投基金

  作为国内首个以“传承八一精神”之名义命名的主旋律微电影节,本届微电影艺术节拟举办1-2天,活动内容包括:“微电影+”核心价值观微电影论坛、影人红毯仪式、“小军号奖”颁奖活动等,以期实现“传承八一精神、讲好昌南故事”。

  据悉,本届微电影节协办方中视燕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将设立新媒体影视创投基金,孵化10-20个新媒体影视创作团队及作品,投资拍摄一批来源于网剧、漫画、歌曲、话剧、电视剧的优质新媒体影视作品,推动主旋律微电影产业的发展和繁荣,打响江西黄马网络视听产业小镇/新媒体影视基地的“第一枪”。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洞察商机”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洞察商机,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洞察商机”。违反上述声明 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洞察商机)”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许可证号: 冀ICP备16022598号-1    |    Copyright 洞察商机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